律师解析:若不幸发生交通意外且本人负全责,那么对方的保险公司是无法对此进行理赔的,而是需要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依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对相关费用进行相应的补偿,但如果仍有不足之处,则需由机动车驾驶员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